1本項服務之提供是選擇性服務,各單位可依實際需求向資教中心提出申請, 但不強迫各單位之 DNS 一定要接受託管,各單位可自行架設 DNS server
。
2申請託管服務後,各單位得依實際需求,隨時提出終止託管之申請。
3各連線單位如有對於 DNS 之管理不善,經資教中心催告後仍無法正常運作 時,為維護連線單位內使用者之權利,資教中心將逕行接管,直到連線單位 DNS服務正常運作為止。
| 資料維護:高雄市資教中心網路組 |
有問題請洽:(07)7136536轉53或EMAIL
高雄市資教中心DNS維護系統